男女朋友交往的事是一個很複雜的一個東西。
我十三的時候,覺得有男朋友或女朋友的人都很高興,但是過了幾年侯,我學到這種東西在高中不太重要。如果有發生,那就讓它發生,但是如果沒有,那就不要勉強。
有好多個十三或者十四嵗的學生因爲覺得交往是一個很苦的事,他們就一直交男朋友或者女朋友但是不會在一起一個長一點的時間。最後只會後悔浪費那麽多時閒在那個人的身上。
大人是一直說要等到在大學在開始交往,但是小孩都不想要聼。我以前也覺得那樣沒有道理,但是我爸媽是沒有規定我什麽。我是自己後來才學到等到開始工作然後又比較多的時間或者有比較自由在開始交往。這樣也比較好玩,然後可以做跟多事。
還有一個很重要的事,是大家還小的時候還不知道自己是誰,都還沒開始生活,就開始交往,沒什麽用,因爲自己也不知道夠多事,容易被欺負。如果跟我一樣是女生,如果長大一直要靠男生,心裏也不會太高興。如果自己還是可以養活自己,再加上一個好的男朋友或老公,會比較好。
重得來説,爸馬最後還是說的有道理。聼她麽的話還是比較好。
No comments:
Post a Comment